第十四章 自白夹心,婚礼,感谢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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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那年他逃离了虚伪“吃人”的孤儿院,带着顾林寄来的书本,流浪街头,有时候饿极了还会偷偷去抢别人留给流浪狗的食物,干着一些别人都不干的脏活,也和混混抢过地盘,他现在干架很厉害,别人都不敢欺负他。有人说可以带着他一起混,还会带他赚钱,于是他也成了混混,他听到那些人在讨论喜欢的人。 喜欢的人?他下意识想到那个漂亮的青年,可是他们是朋友,会有人喜欢朋友吗?他们说如果总是想起一个人,醒也想,睡也想,站也想,躺也想,那就是喜欢。 原来这就是喜欢,他很想他,于是那天他来到顾氏,想告诉他他依然在学习,他在努力,在进步,他考上了大学,以后会赚很多钱,会尽力一步步向他靠近。 可是顾林认不出他,还问他是谁。 他不怪他,他觉得肯定是因为自己头发剪短了,个子变高了,衣服不破了,于是他又留了和以前一样的长发,可他还是认不出他,他被人赶了出来。 他很狼狈,很愤怒,很伤心。 顾林是个骗子! 可他还是很想他,他经常偷偷关注他,几个兄弟笑话他恋爱脑,他们不知道顾林有多好,有多漂亮,不怪他们。 他在报纸上看到了顾林,特意将他剪下来,贴在自己以前的照片上,他很遗憾,他们甚至连一张合照都没有。 后来有人说他是郑家的儿子,要接他回去,他才不屑,可是郑家很有钱,有钱就更容易接近那人,于是他回去了, 他又看到顾林,他变得更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