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实证的经验主义-大卫.休谟
主义的基本原则。 1UN1I学:休谟最先在《人X论》中讨论到了1UN1I学。休谟抛弃了霍布斯的利己主义加入了自己的观点,那就是对於他人的同情。这个哲学上的「同情」一词有着正负面的意思。 在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中休谟认为自由意志需要的是决定论,休谟认为人类的行为和其他的事物一样是「因」而非「果」。 休谟认为,并非所有「应然」命题都与「实然」命题一样。这边笔者看不太懂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就不赘述了。 功利主义:另外休谟与其他苏格兰启蒙运动成员或许也是最早开始主张道德原则应该要以其功利来做解释论据的哲学家。 以下为今日睡晚了的笔者的结论。 今天的哲学家是个思想丰富的哲学家,除了落落长的各种思想,他竟然有十五年时间和心思去写超过一百万字的《大不列颠史》。 关於「自我」理论,笔者认为「除非依靠某种特定感觉,不然我们不可能拥有自我意识」这句话好像很正确。 就像是笔者,在两个多礼拜前还是个无所事事的家伙,但是一旦持续投入研究哲学笔记便不能停下兴致。 这句话就好像是在说,「只要我们心中有哲学,哲学就会存在於我们心中。」 但是这必须是一个持续的状态,就像信仰。 你心中必须有神,神才会存在在你的心中。 好吧,好说歹说哲学笔记也来到了第十七天篇,今天的结论是「哲学始终来自於人X」,我们明天见,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