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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他拉开门的那一刻,我甚至从他眼里看出来,他觉得我就是个靠着自己耳聋来博取同情心,想占便宜的人。可是这种时候我还是得厚着脸皮争取: “汪老师,公司没了我的歌,还有那麽多好歌好艺人,可我只有这些作品,我现在已经不能唱歌了,没准有一天连写歌都写不了,如果这些歌曲的版权全给了公司,那我真的一无所有了。” 可怜吗?有点吧。可怜的不是耳朵要聋了,而是必须得拿耳聋来说事,如果耳朵没有得病,如果我未来还可以想写多少歌就写多少歌,我还会把这几首歌看得这麽重吗? 对方朝我一耸肩,说年轻人,我没办法,当初合同就是这麽签的,你这麽做不合理。 “不合理但是合情吧。” 这声音来得很突然,我却很熟悉,更加吃惊。 合同负责人扭头看向身後,我也朝门外看去,走廊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黑夹克,修身的黑sE长K和短靴,正弓着背刷着手机。 合同专员认出来,“啊”了一声。 塞林格擡起头来:“你们这麽做还有没有点人情味?” 合同专员看了看我:“他的遭遇我也同情,但一码归一码……” “懂。”塞林格起身打断他,朝我看过来,说,“你想要回歌曲的全部版权吗?” 突然看见他我脑子又钝了,想起那天那一波白浪从他车轮下朝我拍过来,我沈浸在自怨自艾的情绪里,觉得那是老天爷派他来给我最後一击。实在可耻,塞林格对我来说,怎麽可能是一种打击? 我要那些歌,很肯定地点头。鼓励也好,建议也好,这个人现在依然有着一句话就能让我走到底的力量。 “你已经签了合同,估计通过这种方式